預包裝食品正面營養標識之國際指南
2021年底,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通過《營養標簽指南》(CXG 2-1985)修訂案,增加了附錄2《正面營養標識的指南》作為世界衛生組織(WHO)層面發布的關于預包裝食品正面營養標識(FoPNL)規定。
一、FoPNL的積極作用和價值
從2017年啟動至今,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最終所形成的FoPNL制度原則,表明了食品正面標簽在健康膳食方面的積極作用和價值得到了世界范圍內的廣泛肯定。WHO建議在世界范圍內將FoPNL作為各國推行健康飲食綜合方案中的重要部分,在預包裝食品正面提供簡易易懂的圖形信息,以引導消費者做出更為健康的選擇;在遵循FoPNL原則以保護公眾健康的同時,還有益于一定程度上減少食品的國際貿易壁壘。當然,FoPNL的有效實施,仍需各國政府開展相應的科普工作。
二、新增降低慢性病風險的營養素攝入參考范圍
在2021年修訂版《營養標簽指南》中,還針對降低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風險的膳食營養素提供了參考值,即成人每日飽和脂肪酸的攝入上限不應超過20克、鈉的每日攝入不應超過2克、鉀每日攝入應達到3.5克。上述參考值為FoPNL及營養信息的計算方式,提供了一定的科學依據和基礎。
三、《正面營養標識的指南》的出臺意在統一差異化的FoPNL
由于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營養標簽指南》的法律效力需經各國和地區政府的進一步轉化或采納,各政府在推行或制定FoPNL政策過程中仍具有較大的自主性。以歐洲范圍為例,已存在的不同形式的FoPNL就包括法國、英國、北歐等國家和地區。為此,歐盟有望于2022年內出臺歐盟境內統一且強制性的FoPNL框架制度。
另外,在現行FoPNL存在多樣化的情形下,在世界范圍內推廣FoPNL的弊端在于食品在國際貿易流動中可能引發爭端糾紛,如不同FoPNL的表達形式及宣傳用語可能依不同國家法律制度而面臨法律風險。
本文作者:張旭晟,上海驥路律師事務所 中國毒理學會毒理學家 (D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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