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杭州中院受理涉野生動物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
2月27日,杭州中院受理由杭州市檢察院提起的被告葉某、涂某、許某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法院受理的首例涉野生動物保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杭州市檢察院起訴稱:2018年9、10月至2019年5、6月期間,葉某、涂某、許某等三人單獨或分別結伙,在杭州市臨安區清涼峰鎮范圍的野外山林,在禁獵期采用自制火藥槍射擊、自制彈簧套埋設陷阱、夜間照明等方式,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包括梅花鹿、野豬、黃麂、果子貍、野雞、竹雞、棘胸蛙等。其中,梅花鹿系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黃麂、野豬、果子貍、竹雞、野雞、棘胸蛙等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經評估計算,被獵殺的野生動物價值共計人民幣48300元。2019年12月27日,三人被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杭州市檢察院認為:葉某、涂某、許某非法獵捕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48300元,并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保護野生動物”呼聲強烈。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不僅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也給公共衛生安全帶來重大隱患,危及群眾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當前正處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打擊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行為,是從源頭上切斷傳染源,進一步鞏固疫情防控效果的重要環節。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決定》。
杭州中院將依法妥善處理此案,有效發揮司法的教育引領與宣示作用,推動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提高公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健康安全風險防范意識,用實際行動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三條第一款 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第六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第十條 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保護。
第二十條第一款 在相關自然保護區域和禁獵(漁)區、禁獵(漁)期內,禁止獵捕以及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第二十二條 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發的狩獵證,并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
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但因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二)排除妨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文章來源:杭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