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深夜免费福利-老司机深夜影院入口aaaa-老司机午夜精品99久久免费-老司机午夜精品视频-老司机午夜精品视频播放-老司机午夜精品视频你懂的

021-65661727
中文版
英文版 聯系我們
服務熱線  021-65661727
服務熱線  021-65661727 服務熱線 021-65661727
返回頂部
返回頂部返回頂部
驥路探索

未盡到與當時醫療水平相當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醫院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案釋法:

案件來源

夏汛明與常德市康復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再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湘民再252號


案情簡述:

1、2012年下半年始,夏汛明因右下腹反復不適引起便秘,2013年11月4日到常德市康復醫院處診治并入住,入院診斷為“1、單純性粘連性不完全性腸梗阻、2、右半結腸與乙狀結腸吻合術后”。

2、2013年11月8日,術前診斷為“1、單純性粘連性不完全性腸梗阻、2、膽囊息肉、慢性膽囊炎、3、右半結腸與乙狀結腸吻合術后”,當日行剖腹探查+腸粘連松解+橫結腸與乙狀結腸側側吻合術。

3、常德市醫學會作出常醫鑒(2014)043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經鑒定認定常德市康復醫院手術指征把握不嚴,與患方的溝通亦欠到位,患者的手術與醫方的醫療行為存在因果關系,本病例屬于四級醫療事故,醫方負輕微責任。

4、2015年3月18日常德市凱信司法鑒定所作出常凱司鑒(2015)臨鑒字第043號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夏汛明傷情構成七級傷殘。

5、原告夏汛明請求依法判令常德市康復醫院支付夏汛明因醫療損害各項賠償費和鑒定費等1242819元,并按照151元/天的工資標準支付自2015年4月3日至判決之日的誤工費。


一審法院認為:

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利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常德市康復醫院對夏汛明的醫療行為是否具有過錯以及該過錯與患者目前損害后果間的因果關系經常德市醫學會進行了鑒定,經鑒定認定常德市康復醫院手術指征把握不嚴,與患方的溝通亦欠到位,患者的手術與醫方的醫療行為存在因果關系,該案例屬于四級醫療事故,醫方負輕微責任。雙方對該鑒定結論均無異議,予以確認。夏汛明各項損失一審認定共計356365.64元。常德市醫學會作出常醫鑒(2014)043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結論為本病例屬于四級醫療事故,醫方負輕微責任。故酌定常德市康復醫院承擔30%的責任,故共計為356365.64元×0.3=106909.69元。二審法院意見與一審法院意見基本相似。


再審法院認為: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常德市醫學會鑒定認定常德市康復醫院具有過錯,該案例屬于四級醫療事故。因此,常德市康復醫院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本案中,鑒定機構認定已屬于醫療事故,因此應當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賠償責任劃分與賠償費用計算。對于賠償責任劃分:夏汛明因其存在結腸手術術后腸粘連病征,到被申請人醫院診治,鑒定認為常德市康復醫院診斷正確;該病征是否應當手術治療,需要根據病人的情況而定,手術治療不是必須立即應當進行,但對反復發作者可根據病情即期或擇期手術,發生腸梗阻者非手術治療難以消除造成梗阻粘連情況下,手術仍為有效方法。對此,醫學會鑒定認為,常德市康復醫院的過錯是手術指征把握不嚴,與患方的溝通亦欠到位,屬于四級醫療事故,醫方負輕微責任。本院認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二)項的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原審據此酌定常德市康復醫院承擔30%的賠償責任并無不當。申請人認為醫方應負全部責任,與常德市醫學會鑒定結論及上述規定不符,其理由不能支持。常德市康復醫院認為常德市凱信司法鑒定所對夏汛明的傷殘鑒定等級不正確,本院審查認為,傷殘等級鑒定是對患者存在的后果狀態所作出的鑒定結論,該鑒定結論具有科學性,本院予以認可,常德市康復醫院的訴辯理由不予支持。

對于賠償金額中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五)項規定,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故該項費用調整為:26570元/年×30年×0.4=318840元。關于誤工費。參照相關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精神,可以計算至定殘前一日止,即從手術之日2013年11月8日至司法鑒定2015年3月18日,共496天。故,該項費用調整為:55055元/年×496÷365天=74814元。申請人可得賠償為157165元(醫療費10847.64元+鑒定費3180元+交通費432元+殘疾生活補助費318840元+護理費3441元+伙食補助費3100元+誤工費74814元+精神撫慰金20000元+被扶養人生活費89230元×30%=157165元)。


一審法院判決:

一、常德市康復醫院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賠償夏汛明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106909.69元;

二、駁回夏汛明的其它訴訟請求。


二審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再審判決:

一、撤銷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湘07民終418號民事判決;

二、維持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2015)武民重字第113號民事判決第二項;

三、變更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2015)武民重字第113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為:常德市康復醫院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夏汛明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157165元。


律師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延續原《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主動的醫療行為會產生醫療過錯,不作為也同樣會因為沒有盡到應盡的診療義務而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對于不作為,則是依據診療行為當時的醫療水平作為判斷依據的。因此,未盡到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院也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本文作者:卞顯翠,上海驥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聲明:

本文由上海驥路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創,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得視為驥路律師事務所或其律師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如需轉載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內容,請注明出處。